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四川省走私废物罪立案量刑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4-02-08 10:05:10

导读: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1吨以上不满5吨的

四川省走私废物罪立案量刑标准(刑法152条2款)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1吨以上不满5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吨以上不满25吨的;

3.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20吨以上不满100吨的;

4.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二、走私废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五年以上:

1.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2.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3.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走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构成犯罪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标准处罚。

标签: 废物  国家  禁止进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alv/7346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