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5-09 05:07:42
余杭公租房常态化配租启动
配租对象:常态化配租对象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以及已申请并获得实物保障资格的家庭。
配租房源:经公开报名登记、公证摇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以及实物配租家庭因故退出的房源。包括良语久园、公学华庭、时代天境府、溪上云峰府等小区
配租流程:
(一)报名登记
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资格)登入杭州市民卡APP,进入“市民码-余杭区-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登记-往期房源登记”进行登记报名。.
未取得配租资格的家庭应先申请实物保障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行报名登记,实物保障资格申请如下:
(1)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我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入杭州市民卡APP,进入“市民码-余杭区-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申请”进行资格申请。
(二)资格复核
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登记家庭进行实物配租资格复核。
(三)选房及配租
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杭州余杭宜居科创有限公司)根据报名登记家庭情况,不定期组织选房和配租。选房顺序按照常态化配租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具体流程由宜居科创公司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 报名常态化配租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轮候期间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但计入累计保障期限。
2. 报名常态化配租的保障家庭,因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放弃选房的,继续在原位置轮候,不影响后续房源配租。
3. 报名常态化配租的保障家庭,可同时报名公开配租房源,选房前或未选中房源的,不影响常态化配租轮候;选中公开配租房源并完成配租的,常态化配租登记自动取消。
4. 完成选房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合同签订前可继续领取租赁补贴,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
5. 常态化配租保障家庭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含合同签订后无故退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6.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92829/89391006
房源咨询电话:(0571)8877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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