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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流产假工资如何发放(南京市流产假补助怎么发放)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0:34:31

导读:南京职工休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产假工资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产假工资计算公式:

  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标签: 产假  工资  江苏省  劳动者  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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