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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垦利区烟花爆竹违规行为举报人奖励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08:58:01

导读:自即日起(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3月15日,垦利区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经举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罚款处罚的,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300—500元。

  东营垦利区烟花爆竹违规行为举报人奖励标准:

  (一)经举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罚款处罚的,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300—500元。

  (二) 举报查处非法销售(含网上)、储存、运输、邮寄托运烟花爆竹,予以治安处罚的,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500一1000元。

  (三)经举报破获重大案件的奖励2000-5000元。

  (四)公安、应急管理、城管等执法部门的民警和工作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奖励程序:

  经举报查证属实,对违法人员实施了治安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由办案公安机关填写《奖励登记表》,经分局审批,领取奖金,直接兑现到举报人。

  凡通过电话举报的,举报人应留下地址、姓名和电话号码,由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结后,通知举报人带身份证和电话等领取奖金,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110、0546-2521468

  垦利街道派出所:0546-2521526

  兴隆派出所:0546-2976931

  胜坨派出所:0546-2976950

  董集派出所:0546-2081171

  郝家派出所:0546-2381756

  永安派出所:0546-2663110

  黄河口派出所:0546-2621531

  垦东派出所:0546-8583323

  现代渔业示范区派出所:0546-2976889

  黄河口海岸所:0546-2622110

  红光海岸所:0546-2166001

  垦东海岸所:0546-8588110

标签: 派出所  举报人  垦利  烟花爆竹  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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