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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08:58:00

导读:为贯彻落实《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自1月20日起至3月15日,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东环委办〔2022〕3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放区域及时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举报方法

  在禁放区域和时段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或各派出所电话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一)经举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罚款处罚的,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300—500元。

  (二)举报查处非法销售(含网上)、储存、运输、邮寄托运烟花爆竹,予以治安处罚的,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500—1000元。

  (三)经举报破获重大案件的奖励2000—5000元。

  (四)公安、应急管理、城管等执法部门的民警和工作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奖励程序

  经举报查证属实,对违法人员实施了治安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由办案公安机关填写《奖励登记表》,经分局审批,领取奖金,直接兑现到举报人。

  凡通过电话举报的,举报人应留下地址、姓名和电话号码,由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结后,通知举报人带身份证和电话等领取奖金,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五、举报电话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10

  东三路派出所:0546-7272864

  明月派出所:0546-7272830

  胜利派出所:0546-7272953

  金水派出所:0546-7175860

  东六路派出所:0546-7175884

  广利海岸派出所:0546-8356110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月24日

标签: 东营  烟花爆竹  举报人  派出所  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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