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哪些人不能申请(宁波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7:58:40

导读:《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将于2022年2月26日起施行。

  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哪些人不能申请?

  限制供应人群

  《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限制供应的家庭和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衔接进行了明确。

  购买过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当满足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腾退或者以市场租金租赁该住房,租赁期限至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

  对于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购房家庭,应当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标签: 住房  家庭  产权  宁波市  合同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17362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