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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汕头春运非法从事巡游车经营处罚多少钱?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0 03:26:31

导读: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发布的信息中提到非法从事巡游车经营罚款金额起点提高到2万元,即第一次查处按2万元进行处罚;对有超载情节的,除将超载违法行为移交公安交警外,按顶格3万元进行处罚。

  1月28日上午,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2021年春运期间非法从事巡游车经营的裁量标准事项。

  会议决定自江西赣州“1.26”较大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2021年春运结束,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相关规定,对非法从事巡游车经营行为从重处罚。

  罚款金额起点提高到2万元,即第一次查处按2万元进行处罚;对有超载情节的,除将超载违法行为移交公安交警外,按顶格3万元进行处罚。

  扩展阅读:

  汕头市已制订出台《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继续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巡游+网约”模式出租车,解决拒载讲价多收费的行业痼疾,引导群众恢复对出租车行业的信心。同时,加大力度整治非法网约车,促进网约车行业提高合规比例,服务逐渐规范。

标签: 万元  汕头市  出租车  行业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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