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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不认罪怎么判?(故意伤害罪拒不认罪)

来源: 最后更新:24-06-30 08:09:01

导读:故意伤害罪不认罪也是需要根据查明的事实来进行定罪量刑。因为实际上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判决书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比如说一般情况之下,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不认罪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不认罪也是需要根据查明的事实来进行定罪量刑。

1、涉嫌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判决书也是一样的。

2、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虽然没有取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供的,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事处罚的,法院仍根据其它犯罪证据对被告人进行判刑。

3、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一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实际上认罪或者是不认罪都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去影响判决结果了。就算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了,那么判决也是在相应的幅度内适当从轻减轻刑期,但是也不能单纯的因为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所以就着重加重处罚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一般都是在三年以下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是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一种情节,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必然是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对对定罪量刑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也不影响到判决。并且如果存在着积极应对态度好的状况之下,可以从轻惩罚。

标签: 伤害罪  不认罪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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