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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的

来源: 最后更新:24-05-20 07:35:02

导读: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进行约定,当然了,如果说其中一方存在着违约的话,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追究违约责任的,但是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只有两种特殊情形

一、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劳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进行约定,动仲裁裁决后不能在上诉,依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是终裁裁决的,当事人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管辖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上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的管辖划分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当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由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管辖。目前外资企业案件由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外资企业、高等院校等)管辖。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合同当中是可以约定具体的一些事项的,比如说工资报酬工作的时间,还有就是休息休假等相关的权利,当然的如果说涉及到提供专项培训或者是存在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其他的情况之下,一般是不能够约定的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责任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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