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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纠纷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 最后更新:24-10-04 09:21:33

导读:房屋*是现在很多人处置空余房产的方法。但是租过房的都知道,在租房这件事上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有没有什么规定是可以专门进行房屋*纠纷处理的呢?本期文章小编就带大家

房屋*是现在很多人处置空余房产的方法。但是租过房的都知道,在租房这件事上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有没有什么规定是可以专门进行房屋*纠纷处理的呢?本期文章小编就带大家去详细了解房屋*纠纷处理的程序

房屋*纠纷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二、区*局或*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房屋*纠纷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三、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四、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 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 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

房屋*纠纷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五、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 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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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屋  纠纷  承租方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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