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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工带薪年假最新规定(山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3 09:58:25

导读: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东营职工带薪年休假如下: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有:

  1、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拓展阅读

  年假未休,是“清零”还是补偿?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带薪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标签: 年休假  职工  用人单位  天数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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