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潍坊市五到六级工伤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07:17:51

导读:在潍坊职工因工致残应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合理的工伤待遇是什么?关于潍坊市工伤待遇的问题答案潍坊本地宝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致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5、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标签: 伤残  工伤  个月  用人单位  职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83332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