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温州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如何处理公租房腾退事宜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1:51:13

导读: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何处理此情况呢?申请续租公租房却不符合续租条件怎么办呢?温州市区住房管理保障部门处理公租房腾退事宜的相关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温州市公租房退出管理

  1、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区住房保障相关部门应做好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和取消其保障资格工作;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则从核实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取消保障资格

  2、实物配租家庭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或超过年审期限6个月仍未参加年审的,取消实物配租保障资格,腾退房源并分情况缴纳租金。

  3、应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的承租人应自收到腾退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应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搬迁期内租金按原标准缴纳。

  4、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标签: 住房  承租人  租金  实物  年审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72519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