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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申报程序

来源: 最后更新:24-06-24 09:39:53

导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的育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

  长春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申报程序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的育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年满60岁可领取独生子女退休后一次性奖励。

  有工作单位的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奖励申报表。

  2.单位审核,在单位公示15天。

  3.无异议的由单位发放奖励费。

  4.送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无工作单位的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奖励申报表。

  2.社区(村)初审并公示15天。

  3.街道(乡镇)复审。

  4.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终审。

  5.向本级财政申请资金。

  6.奖励金发放。

  咨询电话:0431-84692083

  

标签: 单位  独生子女  程序  长春市  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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