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绵阳低保户医院报销比例标准(绵阳市低保)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4 07:25:50

导读:绵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特困、孤儿、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今年由16177元降低至8088元。

  绵阳已经实行“一提高”“一降低”“一取消”政策

  “一提高”是指“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支付比例”。针对特困、孤儿、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倾斜支付政策。

  “一降低”是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特困、孤儿、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今年由16177元降低至8088元。

  “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特困、孤儿、低保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医疗救助报销时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救助比例报销。

  1、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按75%比例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3000元。

  2、在县级医院住院的按65%比例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4000元。

  3、在市级及其以上医院住院的按55%比例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5000元。

标签: 大病  比例  是指  孤儿  低保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81831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