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广东202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

来源: 最后更新:23-12-21 12:30:54

导读:广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分档缴费及暂免征收等情况详见正文。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及暂免征收政策

  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分档减缴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 (含) 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暂免征收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 (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相关阅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2023年继续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有关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和免征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标签: 广东省  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  比例  日起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71070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