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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乡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新乡市职工医保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1 01:44:58

导读:新乡职工医保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划定住院报销起付线以及报销比例,年支付上限为8万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报销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50元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统筹区域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省外非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外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

  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出院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标准减半。


  报销范围: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上限为8万元/人/年

  统筹基金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等予以支付。

标签: 医疗机构  省外  医疗费  限额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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