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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职工要在什么时候申请认定(江苏工伤认定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3 01:37:47

导读: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表

  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标签: 工伤  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  申请人  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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