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烟台市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6 01:26:56

导读:根据《烟台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所需要求详见正文。

  根据《烟台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

  芝罘、莱山两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其他各县市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申请要求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二)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三)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

  (四)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且已租赁住房居住。

标签: 住房  实施细则  外来务工  人员  无房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41029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