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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门诊共济如何办理选点变更

来源: 最后更新:22-12-02 04:15:36

导读:《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门诊共济如何办理选点变更?详见正文。

  珠海门诊共济如何办理选点变更?

  参保人下一医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或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标签: 门诊  医保  机构  居民身份证  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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