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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兵希幼儿园2021年招生通告 昆山开发区兵希幼儿园地址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8 03:47:51

导读:根据《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1〕65号)文件精神,我园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服务区范围

  服务区范围:黄浦江路以东,太仓塘以南,夏西街以西、南浜路以北。

  服务区相关小区

  玫瑰湾、中南世纪城、国际公馆、天际云墅、春曦园、东方嘉园。

  各类型幼儿报名办法

  户籍生

  1.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2.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信息填写必须100%准确,确保两位监护人信息完整。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要加上年份,比如“20193055631”。房产具体座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表述一致。

  户籍人填谁?(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如果该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户口不在昆山,则填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取号

  凭报名资料(同现场材料审核当天的资料)进行取号。

  时间

  6月11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2:30-14:30

  地点

  兵希幼儿园北门门卫室(琼林路)

  4.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当天凭号有序进园

  时间:6月12日~13日(详见取号单)

  地点:兵希幼儿园(从幼学路大门进)

  所带资料: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要求同一页面内,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家长签名。)

  (2)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公安局盖章页+父亲页面+母亲页面+学生页面)

  (3)网上报名所用的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房产编号页、房屋坐落页及附页)

  (4)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于同一页上,一张纸上复印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

  (5)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完整复印)

  (7)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幼儿信息页和所有的接种记录页面)

  (8)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办理入学的,还需要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办理入学的,当幼儿户口和祖辈不在同一户的,孩子父母双方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盖章原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复印件幼儿园留档备查(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排列)。

  非户籍生

  1.关于非户籍生的认定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幼儿园。

  2.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信息填写必须100%准确,确保两位监护人信息完整。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要加上年份,比如“20193055631”。房产具体座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表述一致。

  3.取号

  凭报名资料(同现场材料审核当天的资料)进行取号。

  时间

  6月11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2:30-14:30

  地点

  兵希幼儿园北门门卫室(琼林路)

  4.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当天凭号有序进园。

  时间:6月12日~13日(详见取号单)

  地点:兵希幼儿园(从幼学路大门进)

  所带资料: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要求同一页面内,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家长签名。)

  (2)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公安局盖章页+父亲页面+母亲页面+学生页面)

  (3)网上报名所用的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房产编号页、房屋坐落页及附页)

  (4)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于同一页上,一张纸上复印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

  (5)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完整复印)

  (7)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幼儿信息页和所有的接种记录页面)

  (8)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盖章原件:提供社保证明与网上报名表中社保编号一致,要求最近一周内打印的记录,完整清晰。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复印件幼儿园留档备查(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排列)。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3)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开发区现场审核地址:开发区长江中路428号社会事业管理局一楼积分窗口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6月11日来园取号。于6月12日~13日,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取号与现场审核见上方户籍生版块所述。

  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招生咨询电话

  0512-36600827

  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现场审核每个家庭只能一名家长进入校园(不带孩子),进园时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配合做好测温工作。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3.请持续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继续关注2021新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信息!

标签: 监护人  复印件  户籍  幼儿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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