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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4-05-27 12:13:29

导读:市教育局发布了《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工作时间如何安排?一起来看、

  一、整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四大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二是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是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适龄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坚持便民原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四点说明

  1.招生工作启动时间:5月15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23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榜公布等不同途径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2.热点学校电脑派位: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幼升小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继续实行“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政策。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3.义务教育均衡分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区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区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4.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政策保持稳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具体招生政策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

  三、工作要求

  1.坚持“阳光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2.严肃招生纪律

  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南京实际,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明确以下要求: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3.强化督查追责

  各区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5月11日(周六)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5月15日(周三)起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16日-20日(周四-周一)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周三)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3日(周四)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4日-25日(周五-周六)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6月1日-2日(周六-周日)

  城区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6月5日(周三)

  各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8日(周五-周六)

  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周六)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周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9日(周六)

  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5日(周二)-7月5日(周五)期间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7月6日-7日(周六-周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8月10日(周六)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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