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大连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时限

来源: 最后更新:22-12-01 11:31:34

导读:大连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时限

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身体检查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委托进行。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报送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复检、鉴定、评估申请以一次为限。复检、鉴定、评估的期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期限相同。

标签: 大连  交通事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qiaomen/qichebaoyang/46204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