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事故不挪车怎么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1 09:15:49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车辆发生小碰小撞是经常发生的,车辆发生比较轻微的碰撞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赔偿的问题...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发生小碰小撞是经常发生的,车辆发生比较轻微的碰撞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赔偿的问题,并且尽快开车碰撞的车辆以恢复道路的通畅,那么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不及时挪车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发生轻微事故怎么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当事人能自行移动车辆且对事实无争议的,应当即行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车辆可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为防止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产生歧义,方便客户进行事故后续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警处理。如果可快速处理但未及时挪车、未设立安全警告装置等,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相应处罚。

轻微事故处理步骤:

1、通过电话报警或报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各方车辆的号牌等。

2、利用手机或摄影器材对现场拍照,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需要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

3、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可以通过本地交警微信平台,将现场照片上传到系统。系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4、当事人互留电话或约定好时间到就近的快赔中心办理手续。快赔中心的民警根据系统内的照片对事故进行分析、勘验、定责,同时保险公司通过系统对车辆损失进行定价,然后当事人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发票、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等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三、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争议,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就应该立即报警。此外,新法还规定了以下6种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随意“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司机无有效驾驶证的;

3、司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6、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6、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标签: 用车  事故处理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qiaomen/qichebaoyang/227098.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