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11 03:42:06
贵安新区车船税的征收办理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 1、车辆车船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各3份;2、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各3份;3、对于新购置车船,应提供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4、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应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税务机关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4.14.1-112三、办理流程
01
受理
02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韩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