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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报废年限(汽车租赁车辆报废年限)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4 09:08:03

导读:运营车辆因为消耗上比私家车消耗大,所以相应报废年限会更段,那么租赁车辆是多少年报废呢?今天小编就为大...

租赁车辆报废年限

运营车辆因为消耗上比私家车消耗大,所以相应报废年限会更段,那么租赁车辆是多少年报废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做个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租赁车辆报废年限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延缓报废车辆年限规定

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
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车辆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相关问题回复】

1、出租车到报废年限后车怎么办?
【答】 出租车到了报废年限后会强制报废。但是有一定的补偿。出租车行业今年出台了一项规定,倡导5年以内出租车提前退出客运市场,提前报废的出租车按年数计算进行补偿,最高的每年每车可获3万元补贴。

2、营转非的租赁公司的车几年报废?
【答】 租赁公司的营运车辆,严格控制转化为民非营运车辆。如果已经批准,报废的年限应按国家经贸委经[1997]456号、[1998]407号和[2000]1202号文件规定执行:租赁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长年限:5年;强制报废年限:15年。租赁客车的强制报废期是15年,不得缓检,而转化为民用非营运车辆后,没有强制报废期,达到15年,每年检2次,只要通过年检即可使用。

3、租赁车辆转为个人非营运报废期?
【答】 营运汽车转非营运汽车报废年限根据车型不同规定不同。具体规定如下,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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