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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告(巴彦淖尔市防疫最新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8-16 09:19:30

导读:2022年8月,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通告发布,明确了来返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巴防指通告〔2022〕58号)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在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50号通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来(返)巴彦淖尔人员管控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来(返)巴彦淖尔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进入巴彦淖尔后24-72小时内完成),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巴彦淖尔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

  二、即日起,对有海南、西藏、新疆等地区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我市人员,提前运用微信小程序“巴彦淖尔健康宝”(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巴彦淖尔健康宝服务平台”)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一次为落地核酸,第二、三次核酸检测上门采集)。

  三、除海南、西藏、新疆外,其余地区来(返)巴彦淖尔人员自行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未获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因瞒报、虚报、故意绕行躲避检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标签: 巴彦淖尔  核酸  肺炎  指挥部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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