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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沙河口区2022年第三季度紧缺人才认定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5 01:12:32

导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沙河口区开展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22年三季度认定及紧缺人才单位变动报备工作,具体详见文章。

  关于开展沙河口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22年三季度认定及紧缺人才单位变动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14号)《沙河口区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认定工作细则》(沙人才办发〔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现就开展我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22年三季度认定及紧缺人才单位变动报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沙河口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需由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及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认定的单位除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在区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

  (一)2022年1月1日(含)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符合引进时所适用《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度引进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认定,仍然依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开展);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沙河口区,且全职在我区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注册地在沙河口区的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二、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沙河口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表》(附件2和附件3),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查。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4),签订《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附件5)。整合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报送至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需附word电子版);

  2.《大连市沙河口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表》(纸质版、word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4.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可用任免文件代替);

  6.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未在连缴纳的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可用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8.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9.《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盖章、需附word电子版)

  10.《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签字盖章)。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审核公示。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用人单位审查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待遇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于四季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名单转送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落实相应的服务保障待遇。

  三、单位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紧缺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资格继续有效申请表》(附件6,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四)申请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自首次缴纳社保之月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四、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8月3日-8月9日,用人单位向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8月10日-8月12日,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请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及时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人: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张富荣

  地址: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银都大厦420室

  联系电话:0411—84600470

  附件: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

   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样本)

   3.大连市沙河口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表

   4.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5.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

   6.紧缺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资格继续有效申请表

  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附件:

  1.附件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pdf

  2.附件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样本).docx

  3.附件3大连市沙河口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表.docx

  4.附件4.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xls

  5.附件5.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docx

  6.附件6.紧缺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资格继续有效申请表.doc

标签: 大连市  沙河  紧缺人才  城市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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