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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内通办工作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3 01:04:29

导读:宁夏户籍内地居民。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贺兰县关于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内通办”工作通告

  广大群众: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要求,为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内通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此次婚姻登记“区内通办”仅限于一方或双方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的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不列入“区内通办”范围,仍按原方式办理。

  二、通办内容

  (一)关于结(离)婚登记

  1.宁夏户籍内地居民。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办理须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

  2.现役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二)关于提交的证件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宁夏户籍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地级市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三、实施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内通办”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贺兰县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贺兰县惠泽园小区马家寨社区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951-8087939

  五、预约方式

  1.“宁夏民政”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宁夏民政”公众号(或扫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进入,点击下方“民服务”进入,点击“婚姻预约”进入预约程序。

  2.“我的宁夏”APP

  打开“我的宁夏”APP,首页主题服务专区里点“更多”,进入后找到民政服务,点击“民政云公共服务”进入,点击“婚姻预约”进入预约程序。

  贺兰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标签: 婚姻登记  常住  宁夏  贺兰县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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