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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7 09:05:44

导读:为增加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是详细信息。

  经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批准,同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0名。我支队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陕西中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能够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品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特殊痕迹,协调能力强,符合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6.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1年7月27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7.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有明显生理缺陷,有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下表:

  (二)在同等条件下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考生身份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考生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或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的需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民警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民警与考生关系,考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

  考生是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需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证明材料(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考生是退役军人的需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退役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是中共党员的需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环节。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

  1.西安交警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2.西安交警(微博)

  3.显摆招聘网(https://www.xbjob.com)及显摆网公众号。

  各环节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显摆招聘网(https://www.xbjob.com)及显摆网公众号发布,请应聘报名人员提前关注,避免遗漏相关通知消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17:00——2022年8月4日(星期四)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ignup7.sikubox.com (考生需使用电脑端浏览器报名,此次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网站链接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4.本次招聘只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预审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报名资料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通知,通过预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时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并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考生应在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材料:

  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应聘报名表》纸质版(从报名系统下载);

  (6)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放宽学历和优先聘用的权利;

  (7)考生身份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中共党员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优先聘用的权利。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考生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显摆招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交管业务相关知识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环节: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政审环节:由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治审查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放弃体检、政治审查,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过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由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

  (十)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提前完成“陕西一码通”注册申请,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陕西一码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排队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考生考试当天需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或“红色码”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防疫部门。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上述事项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同时请考生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

  相关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附件《考务及政策问答》,报考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9-68882117,13186197323咨询时间:09:00—12:00,15:00—17:30(工作日)

标签: 考生  资格  笔试  现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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