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江夏区2022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最后更新:22-06-30 11:05:55

导读:本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江夏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劝阻和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27-87912000。

  四、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夏政规〔2021〕2号)同时废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标签: 烟花爆竹  通告  安全管理  武汉市  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6260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