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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神湾镇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4 05:08:42

导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减少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活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减少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地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的隔离期满来(返)神湾的人员,不在大数据排查推送信息范围内,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故意隐瞒旅居史、谎报瞒报的人员、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

  (三)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四)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个体诊所;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的各大药房、零售药店。

  二、奖励金额

  (一)对未掌握的线索,一经查实(包括线索信息不全,但核实有效有用的),每例奖励300元;

  (二)举报查实且举报对象经筛查诊断为阳性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0元。

  (三)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及处理方法

  (一)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

  (三)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

  神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60-86609107。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解除后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神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神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的人  举报人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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