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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关于有序推进公共场所恢复开放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3 09:59:20

导读:7月3日,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有序推进公共场所恢复开放的通告,详情请见正文。

关于有序推进公共场所恢复开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现精准防控,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序推进我区公共场所恢复开放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类重点文体娱乐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影剧院、室内游泳馆、体育健身室、酒吧、网吧、洗浴中心、美容院等)、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在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

  二、全区所有餐饮场所放开堂食限制,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每桌每批次须登记一名联系人;提供公勺公筷,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餐饮单位应对桌椅进行消毒。

  三、上述场所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顾客落实“进门三件事(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不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可由同行人员按规定代为在线上申领“粤康码”并出示,或持彩色打印的“粤康码”绿码(7天之内有效)进场。做好场所通风消毒、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消费时提倡无接触支付,督促员工落实个人防护和学习防控知识。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按照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南,明确防控标准,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全区公共场所安全、有序、规范开放。

  五、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求,在恢复线下服务前制定具体疫情防控方案、组织员工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等,由区校园疫情防控专班按程序组织核验并报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审批。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标签: 防控  疫情  肺炎  场所  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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