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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第二季度最新购车补贴政策(广东东莞购车补贴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4-07-05 08:59:30

导读:2023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安排5000万元小汽车消费补贴,补贴从2023年4月1日开始,直至预算兑付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2023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安排5000万元小汽车消费补贴,补贴从2023年4月1日开始,直至预算兑付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补贴时间:2023年4月1日开始,直至预算兑付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补贴标准

  1.燃油车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台;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台。

  2.新能源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台。

  3.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对活动期间,持有东莞市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放补贴。

  燃油车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补贴3000元/台;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台。

  新能源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台。

  购车补贴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予以发放,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仅限在符合条件的重点商贸企业消费使用。

  为使多数参与活动企业比较均衡地享受到政府补贴,避免汽车补贴集中在少数企业核销,设置汽车补贴申请“熔断机制”,当单个企业累计成功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则中止该企业的补贴申请资格,不再参加活动。

  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适用对象:

  1.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新车。其中,新能源小汽车是指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

  3.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还需满足如下条件: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3月31日(含)之前,且2023年3月31日(含)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其中,报废是指个人车主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转出是指本市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并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是指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名下,且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燃气、混合动力以及纯电驱动的小型、微型客车。

  申请条件:

  1.新车购车补贴申请条件

  (1)新购车辆须在东莞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2)新购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确认函等资料显示时间为本方案活动实施期间,且及时提交补贴申请,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3)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东莞市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

  (2)新购车辆须在东莞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3)转出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购车确认函、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需在活动期限内且及时提交补贴申请,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4)本补贴所有申报材料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新车购车补贴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姓名、手机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确认函。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购车确认函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姓名、手机号、旧车架号、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确认函。其中转出车辆还需提供相应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和第三页,报废车辆需提供相应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申领流程

  新车购车补贴申领流程:

  (1)消费者购买新车,获取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购车确认函。

  (2)消费者登录银联云闪付“乐购东莞”补贴平台,进行姓名、手机号授权,填写购车确认函编号,并上传发票、购车确认函。

  (3)身份校验、发票查验:第三方补贴发放管理平台依次进行身份校验,车辆发票的真实性校验和购车确认函审核。

  (4)审核结果:第三方补贴发放管理平台审核人员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点击审核通过。

  (5)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购车补贴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予以发放,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仅限在符合条件的重点商贸企业消费使用。

  汽车”以旧换新“申领流程:

  (1)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辆)、转出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转出车辆)、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确认函等相关资料。

  (2)消费者登录云闪付“乐购东莞”补贴小程序平台,进行姓名、手机号授权,填写购车确认函编号、旧车架号、并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辆)、转出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和第三页(转出车辆)、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确认函。

  (3)身份校验、发票查验:第三方补贴发放管理平台依次对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以旧换新”补贴相关信息需提交交警部门协助确认。

  (4)审核结果:第三方补贴发放管理平台审核人员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点击审核通过。

  (5)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购车补贴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予以发放,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仅限在符合条件的重点商贸企业消费使用。

  注意事项

  1.以上涉及所有申报材料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持有身份证、护照、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公安部下属国家移民局核发,俗称“中国绿卡”)且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如发现汽车销售企业、消费者出现作弊舞弊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市商务局有权取消汽车销售企业、消费者活动参与资格,要求消费者退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5.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要签署《企业承诺书》,须对本企业开具的购车确认函(附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6.本补贴项目参与企业和消费者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7.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8.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市商务局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市商务局将发布公告以结束活动。

  咨询热线:0769-22001200

标签: 机动车  发票  新车  万元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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