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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保障房申请条件(潍坊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4-05-30 12:32:05

导读: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

  2024潍坊保障房申请条件

  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出租,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群体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条件

  (一)实物配租

  1.城镇居民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滨海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无年龄限制)

  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2.新就业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3.外来务工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潍城区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

  4.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奎文区暂无此保障类型)

  (二)租赁补贴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低收入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

潍坊市市区公租房业务电话及办理地点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奎文区住建局保障科6 028779奎文区虞河路与东风街交叉☐ 向东二百米路北奎文区政务服 务中心住建局20号窗☐
潍城区住建局保障科8189317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窗☐
坊子区住建局保障科7620723坊子区凤中街491号(后院东副 楼二楼)
寒亭区住建局保障科7251905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1524室
高新区住建局房管科878683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东区
经济区住建局建设科16653661370经济区行政审批大厅
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住房 管理科7030566峡山区创新大厦707室
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 住房综合科8891029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 1109室

标签: 子区  住房  名下  潍坊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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