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3大疑点!上海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24万?将迎再审

来源: 最后更新:24-05-01 10:05:41

导读:3大疑点!上海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24万?将迎再审,原告,宠物,流浪猫,投喂者,上海市,狗肉车,闵行法院,流浪动物,驯养动物

‍前不久,上海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偿24万的案子引发热议,相关话题也冲上热搜榜。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原告吴先生称,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了一只流浪猫,直接导致其摔倒并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于是,吴先生将羽毛球馆和馆内流浪猫的投喂者告上了法院。

闵行法院一审判决,流浪猫投喂者肖先生需赔偿原告吴先生24万余元,场馆方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就在案件引发热议的同时

闵行法院宣布:

这起案子将要启动再审!

那么事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记者独家调查:

疑点1

场内到底有猫吗?

涉事羽毛球馆位于闵行区颛桥镇,目前球馆仍在正常经营中。

球馆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前场馆外确实有一只猫经常出没,馆内员工肖先生时不时会投喂它,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土豆”。


球馆经理指出投喂区域

场馆老板丘先生则表示,这只猫是不会进入羽毛球场地的。平日里场馆也是禁止动物入内的。丘先生认为,流浪动物天性怕人,猫又是很灵巧的动物,出现在有人运动的场地里,甚至被踩到,这都不合常理。



场馆老板丘先生称猫怕人,出现在场馆内不合常理

但伤者吴先生却在采访中提到,这只猫平时就一直在运动场地对面的房间内活动。


吴先生称猫经常在运动场地对面的房间内活动

疑点2

真的踩到猫了吗?

有监控或人证可以证明真相吗?

场馆老板认为,如果按照吴先生的说法,他起跳扣杀,落地时踩到猫肚子,那么猫大概率也会受伤。然而事发后,有多人看到这只猫健康状况良好,后续猫被送到了宠物店,目前也已经被其他人收养了。



球馆经理称猫已被他人收养

至于监控证据,尽管场地上安装了摄像头,但是由于年久失修,当时已经无法正常使用,所以没有记录下吴先生摔倒时的状况。

伤者吴先生则并不相信事发现场的监控“恰好”坏了的说法。他表示,自己确实就是踩到了猫身上,当天有他和7、8位同事一起打球,都可以作证看到他踩到了猫。


吴先生不相信监控“恰好”坏了的说法

而球馆方则在一审时请到了隔壁区域的打球者作证,当天没有看到有猫出没。

疑点3

受伤后当场提出质疑了吗?

场馆老板和经理都表示,吴先生受伤当晚并没有向场馆方提出过“有猫”或者“因为猫受伤”,只是到前台借用了冰块冰敷,随后便自行就医了。时隔多日后,才来进行相关主张,这也不合常理。



场馆老板和经理都表示,吴先生当晚并未说过是因猫受伤

吴先生则表示,他和同事当场就提出场馆有猫的质疑。由于事发突然,不清楚受伤严重程度,因此没有当场让场馆负责人陪同就医。

肖先生表示,并不是自己单独在喂养流浪猫。那些打球的球友、客户,还有球馆的工作人员、老板以及经理都有去投喂过这只猫。


肖先生称很多球友和工作人员都投喂过猫

案件引发热议 法院宣布重审

闵行法院经过审理后,在今年2月2日做出判决,判决被告肖先生赔偿原告吴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万余元;球馆的经营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也就说在肖先生难以支付的时候,由场馆先行把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吴先生,后续球馆可以向肖先生再进行追偿。

有网友表示判决合理,“判的好,既然喂养就要负责”。


有网友称判得合理

也有网友认为,既然喂养人要负责,那么小猫受到伤害,“喂养人是否也可以追索精神损失费?”



有网友质疑猫若受伤喂养人是否也能提起索赔

不过,也有网友对球场里有猫提出疑问,认为羽毛球馆的责任更大,“羽毛球场地里怎么能有猫?”


有网友认为球馆责任更大

有网友表示,有些爱心人士喜欢喂养流浪小动物,但流浪动物又有可能会伤害别人,此案件“确实给法院出了难题”。


有网友认为此案件“给法院出了难题”

就在网友热议案件时,闵行法院在3月27日,也就是一审宣判一个月后,突然发布了一则案件情况通报。通报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经闵行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案件提起再审。


案件一审宣判一个月后,闵行法院发布通报称案件将再审

为了避免流浪动物伤人,也更利于集中管理,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城市流浪动物收容中心。

本文来源:案件聚焦

微信编辑:泰妮

校对:syl

标签: 原告  宠物  流浪猫  投喂者  上海市  狗肉车  闵行法院  流浪动物  驯养动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45936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