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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宁数十村民称遭遇征地协议“被签字”,村干部否认:征求同意后代签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7 09:10:28

导读:安徽怀宁数十村民称遭遇征地协议“被签字”,村干部否认:征求同意后代签,乡政府,村民组,怀宁县,征地补偿,征地协议


部分村民的证明信

近日,多位安徽怀宁秀山乡西涧村的村民告诉澎湃新闻,2020年,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名字被签在一份《怀宁县建设用地征地协议书》上,连同一份村委会出具的《不要求听证的说明》被提交给了相关部门。2022年,涉事土地获批转为建设用地,用于秀山加油站的建设。

村民称,项目动工后,数十名村民出具手写证明,并附上身份证照片,大多声称自己并未参加2020年征地协议书的签字,还有的称当时不在家“代签无效”,有的则称是在不清楚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签字的。

对此,西涧村一名村干部告诉澎湃新闻,征地协议书上的名字要么是村民本人签的,要么是授权别人签的。

秀山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4月17日称,当地派出所找过以前参与签字工作的退休的村干部,据了解很多村民都在外打工或者做生意,除非过年一般都不回家,当时不是村民本人签字的,也是打电话征求同意后所签。


图为征地协议书

村民称征收协议上签名系伪造,村干部否认:有的是经同意代签

秀山乡西涧村隶属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地处怀宁县中部,距安庆市区25千米,涉事的地块是童老屋三村民组的集体山地,面积0.3957公顷。

澎湃新闻获取的《怀宁县建设用地征地协议书》显示,协议书甲方为秀山乡政府,乙方为西涧村童老屋(三村民组)。协议书标明,补偿标准为31376元/亩。协议书最后一页有村民签名。

协议书“有关事项”载明,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县人民政府有权开发、划拨和出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加油站若停止经营,此土地退还给秀山乡政府,乡政府交给童老屋三村民组等。

西涧村一位村民发来材料显示,数十位当地村民手写说明并附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多声称自己未参加前述征地协议书的签名,或称自己是在不清楚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签名的。一名村民在手写说明中称,村干部来他店里找他签字,没说明征地是建加油站;另一名村民的手写说明称,村干部找他,他没弄明白什么事就让他签字,还让他为另外两个村民代签。

长年在外打工的村民童晓(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她家里只有她一人,在她没有回家的情况下,名字被签在了征收协议书上,她认为,建设加油站会影响居住环境。

另一名村民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签名。“我不知道这个情况,是工作人员上门让家里老人签的,他把我名字也签上了。”该村民称,家里老人已经70多岁,并不能理解协议的具体含义。

“我们三个村民组大概90多户人家,但长住村里的人不多,大部分中青年都在外打工,只剩一些留守老人。”在外打工的村民童明(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动工的地离村子有几里远,很多人都不知道加油站开工了。

他说,2020年他回家,刚好赶上村委工作人员上门说签署协议的事情。童明说,当时对方说的是要搞土地流转,就签署了名字,但没想到是收归国有。


图为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

他说,后面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下来、项目开始提上日程,他在村里的公告栏看到土地被用于建加油站,才意识到“这个事情大了”。

另一方面,他认为土地征收款的分配情况不明晰。他提到,村里有几个村民个人账户收到了名为“工资”的款项,其中包括侵占了集体土地的村民。不过该说法暂未得到证实。

关于村民所称的“被签字”问题,西涧村一名村干部4月16日告诉澎湃新闻,签字并非伪造,当时要么是村民本人签字,要么是经授权由别人签的,这很正常。至于其他情况,他表示不清楚。

曾参与童老屋征地协议签字工作的一名前村干部16日说,2020年征收协议上,大部分村民都是自己签字。他说,当时有百分之七八十的村民都是自己签名的,也有人外出打工,让家里弟兄姊妹代签。“在农村,外出打工的人不回家,家里很多事情都是弟兄代办的。”他说。

针对签名的问题,秀山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当地派出所找过以前参与签字工作的退休的村干部,据了解很多村民都在外打工或者做生意,除非过年一般都不回家,当时不是村民本人签字的,也是打电话征求人家同意所签。

“当时签字也没有录音,所以我们也很难认定。”该工作人员说,但当时协议书上写的是土地征收,签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要建加油站。

他说,有些村民反对建设加油站是因为老人觉得破坏风水,还有的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但合同(协议)已经签过了,没有什么协商的余地。


村委会2020年7月出具的《不要求听证的说明》

“不要求听证”和尚未分配的征地款

“今年2月18日,我们村民开会,说不同意建设这个加油站。”童明说,有村干部也参与了会议,但对方意思是批文下来了,加油站仍然会建。


村民开会称不同意加油站建设

童明说,大家不同意建设加油站的原因一部分在于环保问题,一部分认为该土地项目没有经过自己同意,是被欺骗了。大家目前的诉求就是停建加油站、土地回归集体所有。

此外,童明还称,当时土地征收的决定未开会听证,村委会却出具了《不要求听证的说明》,但并非所有村民无异议。

《不要求听证的说明》显示:怀宁县秀山乡加油站用地项目拟征收秀山乡西涧村委会村集体土地0.3957公顷,地类农用地0.3957公顷(其中耕地0.0224公顷)。怀宁县人民政府以怀政秘[2020]第87号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告知我村村民,我村及时组织村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无异议,决定不要求听证。

上述村民的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在完成征收程序、成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成为建设项目用地。

其主要程序包括: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启动土地征收;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和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土地征收范围和征收时间;实施土地征收等。

其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用需要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可征用。

该代理律师认为,在本事件中,如果部分签字并非村民本人所签,甲乙双方于2020年5月签订的《怀宁县建设用地征地协议书》属于无效协议。目前正在取证阶段,接下来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相关部门。

针对前述矛盾,西涧村前述村干部告诉澎湃新闻,他们一直在做协调工作。西涧村前述曾参与土地征收工作的前村干部说,这件事很复杂,涉及很多问题,包括村民利益分配不均衡等等,“征地款项有的人家分得多,有的人家少”。他说,对于目前的矛盾,县、乡政府在协调。

秀山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说,关于土地征收款,前期政府是打了款给部分村民,(但)本应该是让村民组自己分配,(起先)村民组没有提供一个明确的分配方案,后来在村民组提供了分配方案后,又收回了资金到集体户头(重新分配)。“具体怎么分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每个村民想法都可能不一样,现在我们一直在做村民工作。”他说。

不过,多位村民告诉澎湃新闻,他们目前的诉求已经不是征收款项的分配,而是希望政府撤回批文,停建加油站。

标签: 乡政府  村民组  怀宁县  征地补偿  征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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