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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许昌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及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4-03-30 12:18:47

导读: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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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居住地  手续  公安派出所  警务室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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