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又一妇产科医生被举报参与代孕,此前举报都还没有调查结果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7 09:09:13

导读:又一妇产科医生被举报参与代孕,此前举报都还没有调查结果,代孕者,出生证明,妇产医院,妇产科医生

我国的相关法规禁止代孕。

文 | 王嫱

这两个月,各地有关医生参与代孕的通报层出不穷。

最近一次是昨天(3月26日),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依规处理。


宜丰县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

原来,就在当天(3月26日)上午,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举报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人员与非法代孕中介配合,组织多名代孕妈妈拿着“客户”的身份证件,冒名住院完成分娩,“洗白”出完整的医疗资料,以此为非法代孕的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进而顺利完成户籍登记。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举报的文字

上官正义介绍,自己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民医院卧底时发现,产科一吴姓主任勾结代孕中介,收受好处费。每次生产完毕,代孕中介以给吴姓主任送水果为名,将现金放在水果篮中表示感谢。目前,吴姓主任承认已接受代孕机构安排的多名代孕妈妈生产,收受好处费现金已上万元。


被举报的吴姓主任的照片

上官正义提到,吴姓主任还表示,她之所以走向这条路,是因为该科室也存在其他同事安排代孕妈妈生产。


吴主任承认经办代孕孕妇入院事宜(上官正义暗访视频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宜丰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唯一的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任务为一体的 “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紧密型医联体、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口帮扶医院,并与三级综合医院签订23个专科联盟,是江西中医学院、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院校的教学基地。


图为宜丰县人民医院

01

这次宜丰县联合调查组何时公布调查结果,还是个未知数。而这也不是上官正义第一次举报医生参与代孕。遗憾的是,之前的举报虽然也有官方通报,但都没了下文。

就在今年3月18日,上官正义举报一代孕及贩卖出生证案例:贵州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和代孕机构合作,给代孕妈妈接生,并贩卖出生证明,给买来的孩子洗白身份。


贵州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被举报贩卖出生证明

上官正义发文,他卧底掌握到,有代孕机构与黔东南州妇产医院的王姓院长合作,全国严查之下,将外地代孕妈妈,运送到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进行生产,后将出生证售卖。


图为黔东南州妇产医院的王姓院长

据悉,王院长给一个代妈生产收费在3万元左右,一张出生证明的价格在10万元左右。

当(3月18日)晚,“健康黔东南”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措辞和后来的宜丰县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黔东南州卫健局当时的通报

当然,你可以说调查需要时间,哪会那么快出结果。

但早在2016年,上官正义就卧底发现该医院的出生证被贩卖至外省给买来的孩子落户。上官正义还提到,2014年,曾有外地的公安机关发现一个孩子有问题,但是有出生证,该出生证就来源这个黔东南妇产医院。外地的公安机关便给凯里市卫生局发公函,后收到该局公函回复,称该出生证明没有问题。


凯里市卫生健康局称当时回复出生证明公对公问询复函是假的

然而今年3月15日,上官正义得到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回复称,当时回复那张出生证明公对公问询复函,是假的。

让上官正义更加郁闷的是,他从去年11月份以来,已陆续通过暗访取证,举报了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江西6省份的14家医院(武汉普仁医院、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佛山爱博恩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贵州黔东南妇产医院、江西赣州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等)以及武汉瑞博祥司法鉴定所,其中襄阳、武汉及贵州等地的卫健部门,针对区域内被举报的11家医院所在的职能部门曾发布通报称对涉事医院调查,但目前为止都未通报更多的调查结果。另外有3家医院尚未有卫健部门公开回应。

上官正义无奈表示:“前不久我举报过贵州毕节、贵州黔东南州、湖南长沙、江西赣州的医院。这些人看哪里的风声不对,就一车把代孕者拉到下一个城市,找能做的医院去做。相当于是一支游击队,在这些省份流窜。”


中介与“客户”的协议中,代孕婴儿越重价格越高(上官正义提供)

02

上官正义的举报,也许只是揭露了我国非法代孕产业的冰山一角。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医生参与其中,代孕妈妈未必可以顺利生下婴儿并拿到出生证明。

眼下,法律的困境、伦理的约束、社会危机的诱因和不孕不育率增高、一心求子的家庭数量上涨的持续性矛盾正在不断激化。

值得再三强调的是,鉴于代孕带来的伦理冲突与社会道德困境,我国的相关法规禁止代孕,这一立场始终不变。

2001年,我国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2001年8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早在2015年4月,国家卫计委、网信办、公安部等12部委就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除了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代孕中介机构也是查处对象之一。

《新民周刊》也在2015年用一组封面报道从法律、科技、伦理等角度探讨过代孕这一现象。


《新民周刊》2015年曾探讨过代孕这一现象

遗憾的是,我国现有法规只是强制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且限于部门规章。再加上有关部门“查而无果”的常态化消极处理,这就让个别医务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与此同时,对于代孕服务的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仍缺乏明确界定和有效措施。

我国的非法代孕产业,不能指望一个“上官正义”去一一调查举报,还应在制度上给予进一步完善,实现更有效的常态化治理。

参考资料:封面新闻、新浪微博、澎湃新闻、潇湘晨报、正观新闻

标签: 代孕者  出生证明  妇产医院  妇产科医生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44812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