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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最新消息)

来源: 最后更新:22-06-08 12:08:15

导读:长春市教育局向家长们发出倡议,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配合学校共同落实“双减”政策。

  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学生家长: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我市紧紧围绕“严控增量、压减存量、常态监管、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与支持。在此,真诚地向各位家长倡议:

  第一,理性对待校外培训。请各位家长结合孩子实际需求,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要将孩子送往未经许可开展培训的机构。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培训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办学内容相一致、查看该机构是否在市教育局允许复课的白名单之内等。

  第二,依法依规缴费和维权。参加校外培训请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不要轻信机构的促销手段,避免财产损失。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家长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机构协商解决、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双减”政策的实质是减负、提质,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的教育观应该是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切不可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第四,让教育回归校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强家校沟通,积极参加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让教育回归校园,让学校、家庭和社会同心、同向、同力,协同发展。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根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

  长春市已经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高中阶段参照执行):

  10人以下班型27.27元/课时人次;

  10-35人班型22.73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班型18.18元/课时人次。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监督举报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88787110

  朝阳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5102037)

  南关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12819)

  宽城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990224)

  二道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288772)

  绿园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627105)

  净月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26011)

  长春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7326)

  经开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960360)

  汽开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5904610、0431-85906208)

  双阳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4285077)

  九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2199795)

  农安县(监督举报电话:0431-83223899)

  德惠市(监督举报电话:0431-87267744)

  榆树市(监督举报电话:0431-83618015转8418)

  公主岭市(监督举报电话:0434-6297512)

  莲花山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2536047)

  中韩示范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188057)

标签: 举报电话  校外  家长  孩子  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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