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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如何撤回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来源: 最后更新:24-02-08 12:20:33

导读:淮安撤回离婚登记需要在冷静期期间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详情信息。

  问:淮安如何撤回离婚登记?

  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标签: 次日  婚姻登记  机关  休假日  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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