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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电动车头盔有什么新要求(江西省电动车头盔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5 11:32:01

导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新国标实施后,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公告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 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标签: 乘员  头盔  电动自行车  适用于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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