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3泗水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方案(时间+范围+规则)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7 11:47:46

导读: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来啦!2023年3月17日-4月7日每周五上午10点开始投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共投放4轮。

  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提振公众消费意愿,护航商贸流通业恢复经营,助力推动消费回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7日-4月7日每周五上午10点开始投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共投放四轮(补发时间及金额,依据市场反馈情况适时调整)。

  三、活动范围

  (一)投放对象:在活动时间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商户交售旧家电,并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一级能效的家电商品,且取得销售发票的购买人。

  (二)参与商户:详见泗水县商务局公众号发布的参与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商户名单。

  (三)补贴范围: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商户提供废旧家电范围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类家电,新购买家电无需与旧回收家电品类一一对应,但新购买家电必须为一级能效绿色家电。

  四、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平台:“慧济生活”APP

  (二)补贴标准: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400元/件(台),采取支付立减的方式;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

  (三)投放数量:消费者可到参与活动的商户现场使用慧济生活APP领券,如消费券额度用完将提前结束发放,未核销资金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发,时间另行通知。

轮 次

开始发放时间

有效期至

投放金额

第一轮

3月17日10:00

3月23日23:59

50万元

第二轮

3月24日10:00

3月30日23:59

50万元

第三轮

3月31日10:00

4月6日23:59

50万元

第四轮

4月7日10:00

4月13日23:59

50万元

  (四)使用规则:

  1.个人购买人可到泗水县商务局公众号发布的商户用券(仅限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一级能效的家电商品),每人每期同一类型、同一机型可领取一次,家电消费券仅在相应领取及核销时段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有效期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再补发。

  2.交售的旧家电须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类型家电商品。

  3.个人购买人需在泗水县商务局公众号发布的家电消费券用券商户购买家电,按照领劵要求,领取消费券后在“慧济生活”APP平台支付,若支付订单符合家电消费券立减条件,可使用家电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4.消费时单个订单限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严禁拆单拼单。家电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自身的优惠让利叠加使用。

  5.家电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6.使用家电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则视为购买人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购买人实际支付金额,家电消费券部分不再退还,该次优惠返回活动资金池,用于再次投放。

  7.用券商户可根据自身物流及服务能力的实际情况,优化拉旧和售新流程,减少客户等待时间,提高客户购物满意度。

  五、商户需提报的备案资料

  1.协助购买人登录“慧济生活”APP上传相关材料,选择拟购家电商户名称、家电类型、机型,输入价格、联系方式、旧家电照片(正面照)后可申领消费券,上传购机发票(备注栏备注一级能效、回收字样)、新家电照片(可看到一级能效标识)。

  2.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统一提报给镇街,镇街汇总后报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3.提供家电旧机回收单或以旧换新凭证、协助提供拆解商户出具的旧机接收单等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用券商户通过“慧济商户”APP或PC端上传,济宁银行汇总后报县商务局商场运行科。

  六、风险控制

  家电商户在活动期间需遵守活动规则,如后台数据监控、现场巡查等发现疑似刷单、套现等违规行为,济宁银行要核实情况并反馈,如确认存在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与商户的合作关系,并将保留对商户追责的权利。

  七、其他事项

  1.参与商户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商户要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2.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参与活动的家电商户、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商户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商户、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宣传推广。为扩大2023年泗水“消费提振年•泉民泉心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惠民活动影响力,提升民众参与度,活动组织方及参与商户要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门店宣传物料、朋友圈等开展宣传推广,各镇街组织动员社区、村采用到家入户发放明白纸、村级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泗水县商务局

  2023年3月16日

标签: 家电  商户  泗水  泗水县  惠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39190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