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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温州鹿城市监部门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7 11:06:11

导读:春节将至,餐饮单位即将迎来“年夜饭”预订高峰,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和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餐饮单位即将迎来“年夜饭”预订高峰,公众在外消费“年夜饭”的活动增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和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1.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良好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2.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因为突然集中增大供餐量,可能导致餐饮服务单位超负荷经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3.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清洁,不吃违禁食品,不吃“新奇”“野味”食物,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高风险菜肴,就餐后应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4.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5.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避免剩餐,文明用餐,坚持“光盘行动”,争做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的表率。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1.保证持证经营,严格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杜绝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2.规范进货渠道,严格台账管理。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仔细查验每批食物原料的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可追溯。

  3.严控制作过程,防止交叉污染。控制加工食品火候,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按规定消毒并与接触生食的容器、用具严格区分;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坚持餐餐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4.坚持食物留样。超过100人的聚餐时,应做好食物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5.避免超负荷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科学合理安排年夜饭供应量,严禁超范围和超负荷接待,坚决杜绝群体性食源性疾患发生。

  6.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做到有急能应,有急必报。对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

标签: 餐饮服务  食品  食品安全  单位  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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