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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常熟烟花爆竹禁止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0 09:05:26

导读:常熟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现有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应当逐步减少。

  禁燃区域:

  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见下图)

  违禁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对个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附:常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标签: 烟花爆竹  区域  行政区域  治安管理  常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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