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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清明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0 08:57:34

导读: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023清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二、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清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区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3年1月9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清府函〔2020〕184号》

  清城区行政区域全域,包括凤城街道、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源潭镇、龙塘镇、石角镇、飞来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解读: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标签: 烟花爆竹  自己的  清远市  身体健康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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