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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共场所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场所除外)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3 10:16:00

导读: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决定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新十条政策(12月7日发布)中提出: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有关解读:

  考虑到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等是老年人、幼龄儿童等特殊人群集中的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发生重症风险较高。因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止传染源引入。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标签: 医疗机构  核酸  阴性  托幼  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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