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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3号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1-29 10:12:40

导读:11月25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2例(苏锡通1例,海安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例(崇川区6例,海门区11例,通州区1例,如皋市3例,通州湾1例,苏锡通1例)。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3号通告

  11月25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2例(苏锡通1例,海安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例(崇川区6例,海门区11例,通州区1例,如皋市3例,通州湾1例,苏锡通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1:田某,为《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孟某,住海安市南莫镇黄陈村7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3日南莫镇沙岗“黑茶”店;

  11月24日南莫镇核酸采样点、黄陈村卫生室、南莫中心卫生院、沙岗“黑茶”店。

  无症状感染者1:陈某,住海门街道中海村27组,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住海门区友谊路16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8苏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1日海门区中医院外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3:李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南通西站(G8354列车07车厢)、城南新村20幢;

  11月22日、23日城南新村社区中心广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4:黄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56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6尹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0日通大附院6号楼16楼、虹桥北村东门核酸采样点、虹桥北村保安室;

  11月21日通大附院6号楼16楼。

  无症状感染者5:茅某,住海门区腾达花园318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0日狮山路敬仁阁饭店;

  11月21日新海路海兴路路口东南角小刀电动车快递点、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绿鲜生超市。

  无症状感染者6:汤某,住海门区春江花苑16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0日海门街道育才路核酸采样点;

  11月21日欣月家园民生钓具店、海门区高店村核酸采样点、海门区第二加油站(金三角加油站)、晨牌药店;

  11月22日芭比馒头(御江山店)、欣月佳苑易购多超市、仇双华米店。

  无症状感染者7:徐某,住海门区财富广场3号楼,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东洲小学南大门、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金山角小区南大门亿客来超市;

  11月22日彩虹广场黄码采样点、古茗奶茶店(海门步行街) ;

  11月23日府南绿廊黄码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8:徐某,住崇川区永怡东苑10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2日怡居苑小区、东大好亿莱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9:肖某,无症状感染者10:邱某,无症状感染者15:赵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1: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4日通州湾高速出口、三余镇新闸村7组。

  无症状感染者12: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0田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3:孙某,住海门区博士花园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梁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陈某,住崇川区城南二村173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6:刘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1龚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7:汤某、无症状感染者18:盛某,无症状感染者22:季某,住海门区春江花园16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赵某,住崇川区城南新村87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0日、23日朝晖小苑3幢店面房(马房角早餐店、飞马水产蔬菜、志华水面皮子、正大冷鲜肉、水果干货店);

  11月23日城山路与江玮路口西侧-江玮路与晨晖路口东侧范围内流动摊位、崇川区朝晖花园好又多超市;

  11月24日苏果超市南侧核酸采样点、段家坝菜市场、市三院门口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0:季某,住崇川区城南新村87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24日,居家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1:段某,住如皋市城南街道夏庄居2组,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3日南通西站(G1257次列车03车厢)。

  11月24日城南街道夏庄居村委会、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家乐购物广场(桃园店)、城南街道中国移动桃园新天成指定专营店(桃园中路南首路西)、利康大药房(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边)、泓瑞大药房(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边)。

  无症状感染者23:孙某,住宏明水产(如皋市江安镇人民路与立新河北路交叉口北20米),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3日如皋市江安镇星联万家超市门口东北摊位、江安中学南大门东侧150米摊位;

  11月24日江安镇宁通居7组、江安镇星联万家超市门口东北摊位、江安镇镇中居村委会办公室及黄码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标签: 海门  感染者  无症状  疫情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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