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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办理(南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11-28 04:59:40

导读:南京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10级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的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等见正文。

  南京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申请

  【办理条件】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10级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老工伤人员除外)。

  【经办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打印《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回执》反馈申请人→发放待遇。

  【办理要点】

  1、工伤复发,因伤情加重重新评定伤残等级提高的,不再重新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需先补缴欠费,待到账后办理。

  【经办表单】《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点击下载)

  【申请材料】《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

  【办理地点】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关门结算期除外)

标签: 伤残  补助金  南京市  工伤保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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