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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返乡人员防疫规定 洛江区返乡人员防疫规定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2-11-20 10:08:19

导读: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人员返回洛江应提前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进行个人信息申报;抵达洛江时应严格落实落地检,未按要求在抵达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实,健康码将变黄码。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为更好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好省外或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洛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返)洛人员抵洛前应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支付宝或闽政通泉服务平台可进入)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

  二、入(返)洛人员应在抵洛时严格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未按要求在抵洛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其“健康码”赋黄码。

  三、入(返)洛人员应在抵洛后第一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抵达目的地期间中途不得停留,完成“三天三检”,遵守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公共场所,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规范佩戴口罩。

  四、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万安街道 22651909

  双阳街道 22060606

  河市镇 22033041

  马甲镇 22085046

  罗溪镇 22057291

  虹山乡 22077068

  区防控办 22633812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人员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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